發布時間:2024-10-03 13:39:44 來源:網絡
桂林市風光 桂林市人民政府官網 資料圖
6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印發《桂林市促進房産市場“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稱,為進一步激活住房市場,支持群衆“以舊換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促進本市房地産市場供需匹配,加快優質商品房供應,逐步形成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市場聯動與梯次消費效應,制定“以舊換新”工作方案。
文件提出,桂林市促進住房“以舊換新”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職能部門監督、行業組織協調、專業機構參與、市場開放運作”的原則穩步推進實施。促進住房“以舊換新”工作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是政府政策鼓勵,群衆通過市場交易實現“以舊換新”。政策執行期:發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增加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的方式,促進群衆通過“以舊換新”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政策執行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文件明确了支持政策。一是,信貸、購房補貼等支持政策,按照《桂林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執行。
二是,二手房交易中介費減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換(購)房群衆,如二手住房交易産生傭金,可申請由房地産開發企業承擔(抵減購房款)。
三是,二手住房帶押過戶,優化二手住房“帶押過戶”流程。簡化抵押二手住房交易程序,加快“帶押過戶”辦理,有效降低二手住房交易資金和時間成本。
四是,房源鎖定和意向金退還。換(購)房群衆二手住房交易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不分先後,支付新房意向金後,可在60天内鎖定房源,如有其中一項交易未達成,可在60天内申請全額退還新房意向金。
另據桂林市房地産業協會,桂林商品房“以舊換新”活動已正式啟動,按照市住房建設局要求,參與活動的房地産開發企業需承諾以下兩點:一是購買新房,要報銷購房者二手房中介傭金(抵減新房款),舊房傭金最高為成交價1.5%,舊房價格最高按新房80%計算;二是繳納意向金,統一為2萬元,承諾60天内鎖定房源,并全額退還意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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