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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 電詐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依法頂格判處
2025-03-12 16:20:09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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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20:09
人民網北京2月26日電(高清揚、薄晨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7件人民法院審結的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明确釋放從重懲治的強烈信号。 據了解,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多發高發,犯罪形勢嚴峻複雜,呈現跨境化、鍊條化、暴力化新特點,衍生偷越國(邊)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人民群衆生命财産安全。 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在此次發布的被告人黃某等3人詐騙案中,黃某、李某輝組建詐騙集團并決定運營模式、掌握資金賬戶,周某剛系現場最高層級人員,負責管理實施詐騙活動,另有多名骨幹成員(已被另案判刑)。該詐騙集團通過特定方式篩選出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女性,并添加為網絡社交平台好友,冒充“高富帥”依照預定話術與被害人網絡聊天,騙取信任後推薦被害人下載由該集團控制的虛假投資或賭博網絡平台,先通過後台操控讓被害人小額獲利提現,再不斷引誘被害人充值,待被害人投入大額資金後,即關閉提現通道,拉黑被害人。該詐騙集團自2020年9月至2021年底騙取100餘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币1億餘元。 法院認為,三名被告在詐騙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均系首要分子。三人均被依法頂格判處無期徒刑。 本批案例同時聚焦未成年人保護。最高法表示,有的詐騙組織采用多種手段拉攏、引誘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作為實施犯罪的“工具人”,或者針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詐騙,社會危害嚴重,必須依法嚴懲。此次發布的被告人肖某誠等2人詐騙案,被告人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人民法院對相關被告人依法從重處罰。 此外,最高法要求全力追贓挽損。此次發布的被告人申某濤等15人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案,人民法院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舉,促使申某濤積極退贓退賠,連同查扣在案的贓款及時發還被騙群衆,挽回了已查實被騙群衆全部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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